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32章),每一間香港有限公司必須委任最少一名公司秘書。公司秘書在香港有限公司內擔當重要角色。根據《香港公司條例》,任何在香港註冊的公營或私營公司,不僅須委任至少一名公司秘書,而且獲委任的公司秘書是直接向董事會及主席彙報的公司人員。

公司秘書的職責是維持及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法定紀錄,並就公司管治及遵守適用的法律及規例等關鍵事宜,向董事及董事會成員提供適時而健全的意見。必須對適用的規章制度有廣泛和徹底的瞭解,不遵守規章制度將導致懲罰或制裁。TLP可以為您提供所需的公司秘書服務,如果您本人不聘用公司的秘書人員。

除公司遵守香港有限公司所須遵守的規例外,公司秘書及公司秘書服務亦在公司重組及業務重組中擔當重要角色。

TLP可獲委任為貴公司的香港有限公司秘書,並提供所需的公司秘書服務。

我們承諾減少您對有關公司秘書職責和公司秘書服務的所有相關法律的擔憂和疑慮。此外,我們亦可以評估貴公司的業務策略是否符合法例,以及分析貴公司在香港的機會。

我們公司的秘書服務包括:

  1. 在香港、澳門、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及許多其他司法管轄區設立新公司
  2. 協助銀行開戶
  3. 安排、出席公司董事、股東大會,準備會議紀要
  4. 擬備及維護法定記錄並擔任公司秘書
  5. 擬備及維護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6. 根據《公司條例》擬備及提交報稅表及檔
  7. 提供香港、中國深圳及澳門的註冊辦事處及通訊位址
  8. 於不同司法管轄區進行清算、解散及終止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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